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绍县质监[2012]4号
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建筑工程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杜绝建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部、省市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工程实际,现就进一步抓好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年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实行施工安全监理告知制。一是起重机械安拆告知。项目部在每次起重机械安闲、拆卸、升(降)节及扶墙型号、基础型式、专项方案及持证等情况审查,认真填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审查表》(表格详见附件1)。装拆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单位电话告知我站安质监员相关信息。安质监员将根据监理单位上报信息,对起重机械装拆施工进行抽查。二是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告知。施工现场悬挑脚手架、卸料平台、高大支模架、施工吊篮等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必须按照《关于进步完善绍兴县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县质监[2010]5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验收及签章程序,验收资料必须存入监理安全台帐备查。验收合格使用前,由监理单位电话告知我站安质监员相关信息,安质监员将根据监理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现场抽查。
在日常检查中若发现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以上两项告知程序,或在抽查中发现起重机械装拆施工存在违规违章行为或重大危险未按专项方案施工、验收签章程序履行不到位等情况,将追究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责任。
二、临建设施。大力推广使用符合临建房屋技术标准的新型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搭设前,监理单位须对产品合格证书、设计构造图、计算书、装拆使用说明书及节能等到有关安全标准进行检查,检查后符合要求的方可进行搭设。自2011年10月1日后申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宿舍区活动房在符合上述要求外,其芯材燃烧性能需达到A级阻燃要求。临建设施搭设完毕,须经施工、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表式详见附件2)。监理单位若发现新进场宿舍活动或已搭设区活动房,其材质过不到A级阻燃要求的,须及时上报我站。我站在日常检查中若发现项目部存在使用无生产厂家,或未能提供说明书、计算书、结构图等相关材料,或材质达不到节能、阻燃等要求的活动房屋的情况的,一律予以拆除重建并追究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责任。
三、临建防护。项目部在切实抓好“三宝四口”防护的基础上,须对临街区域易发生高处坠落及高空物体打击的部位,如脚手架工作层,悬挑脚手架转角与底部及卸料平台两侧等进行重点管理。脚手架搭设进度宜控制在超过工作层一步为宜,临街区域脚手架底部须用承板严密,并连续设置18CM高的黄、黑油漆相间的踢脚板‘脚手架外侧距工作层下方5M范围内应设置3M宽的安全平网。对脚手架拆除后的楼层,其临边处须设置防护栏杆并用安全网进行封闭。在日常检查中若发现项目部存在临街区域高处安全防护不到位或使用劣质安全网及平网抢救等情况的,一律予以查处并将追究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责任。
四、消防安全。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消防制度,严格控制执行火审批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网络,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临建设施特别是宿舍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在符合结构安全、环保、防火等性能要求的基础上,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与消防用水,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并做到有序规范用电用火,一律杜绝电线乱接乱拉、使用违章电器有关现象。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规定的阻燃、耐久、抗冲击等性能要求并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告知工程安质监员。在建工地内严禁住人。若发现项目部存在违反以上消防安全规定的,一律予以查处并将追究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绍兴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