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动态管理,提高监管效率,杜绝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与安装拆卸队伍进入施工现场,根据市区施工安全实际,经研究,决定实施起重机械进场与塔吊顶升网上告知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1、市区所有建筑工地的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悬挂吊篮)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当天和塔吊顶升的前一个工作日均需在网上告知我站责任安全员。
2、网上告知程序与路径:先由施工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将上述情况和相关资料及时报告给项目监理部,经项目监理部审核后通过绍兴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上的“在建工程”一栏内的“监理资料”中“安监告知填报”路径进行网上告知填报。
3、我站责任安监员接到各工地项目监理部的告知信息后,应及时安排时间到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资料和安全使用年限有否超期、以及塔吊顶升作业队伍的资质与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包括塔吊顶升)的书面告知资料和相关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行为仍按我站《关于加强市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绍市建安监[2011]11号)的规定要求执行。
5、本告知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