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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个重点工程拟投资116亿
发布时间:2010-12-13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2256    [打印] [关闭] [收藏]

    2006年1月16日,长沙2006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正式出台,全市安排重点工程建设项目80个,总投资116.7亿元。此外,安排续建项目16个,产业发展项目14个,预备项目5个。
    遵循四大原则
    2006年长沙重点工程建设将突出“一江两岸”建设和配套国家、省重大项目,完善二环,打通卡口,提升旧区,建设新区,进一步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遵循四条原则。一是统筹兼顾。计划中既有市政道路桥梁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也有站场、交通、农林水、工业、财贸、电力、科教文卫等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还有污水处理、城市环境整治等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的项目。二是突出重点。主要以国家、省、市和跨区域重大项目为主,重点抓好“一水(引水工程)二岸(湘江两岸)二洲(橘子洲、三角洲)二站(南北货站和武广高速铁路客运站)”的建设和配套。三是以人为本。注重人居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以及市民生活设施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安排了天然气配套、园林设施、站厕、经济适用房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四是两级建设。市里主要负责跨区项目和大型公用事业项目,其他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下放给各区、县(市),由各区、县(市)作为承债主体组织实施。
    加大筹资力度
    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全面落实建设资金。市政府要求继续加大财政对重点工程的投入,保证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如期偿还;切实抓好各类信托债券的报批和发行工作,确保信托债券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抓紧日元、世行贷款的落实到位工作,同时还要积极寻求其他银行的支持;各区级财政要加大建设投入,真正落实“两级政府、二级建设”;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盘活存量的工作力度,使非公共性产品全面进入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社会民间资本参入城市建设,实现重点工程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项目必须纳入招投标
    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管理是确保全年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的关键。
    市政府要求加强拆迁资金管理,百分之百地落实拆迁资金,凡是没有落实拆迁资金的项目,一律不许实施拆迁,坚决杜绝因拆迁资金未到位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发生。
    要加强规划设计管理,不断优化设计方案,决不允许边设计、边施工。
    要加强招标管理,所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纳入招投标,凡是未按法定程序实施招投标的项目,一律不许开工建设;对于已开工建设而又未实施招投标的项目,要视同违法建设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罚。
    要加强预算决算管理,不允许随意突破工程预算,严把工程决算关,计划外的开支项目一律不予结算。
    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继续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确保不发生责任安全事故。
    要加强目标考核管理,确保重点工程建设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