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 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服务内容       |     典型项目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劳动路143号
电话:0575-85141645 85224919
传真:0575-85208253
客户反馈 —> 点击这里给我们留言
企业新闻
首页 > 新闻中心 > 企业新闻
关于2012年土木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推荐工作的
发布时间:2012-05-25    发布人:综合部    浏览次数:2176    [打印] [关闭] [收藏]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绍市人社职(2012)27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土木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和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市直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工程师资格推荐和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报送。
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对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的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 格。
    二、评审条件
    1、评审条件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规定执行。(具体条件见附件1)。
    2、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并在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一年以上的,可转评或兼评现岗位所需的相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取得国家执业资格,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国家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到企事业单位3年内,可以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条件以及水平能力、工作业绩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国家机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3年后按正常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3、为了进一步支持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对197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公企业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其学历和资历要求如下:
    (1)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4年、高中及以下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2)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满五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十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
    (3)从事专业工作八年以上,可申报员级资格的评审。
    三、计算机、外语考试和继续教育要求
    1.计算机要求:根据浙人发[2008]99号文件精神,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符合下列11个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
    (2)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留学回国人员。
    (3)申报工艺美术、艺术、文学创作、农业技术、体育教练员、乡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4)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7)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8)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9)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0)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1)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农村的以本地名义冠名的非国有经济单位人员,但不包括以浙江名义冠名的非国有经济单位、原国有经济单位改制后仍由国家控股的单位和城区街道及以下基层单位人员,下同)。
    2.外语要求:根据浙人专[2007]80号文件精神,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C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有效;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有效。长期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建设施工,或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工程勘察、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符合下列14个条件之一者可免于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年满50周岁。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6)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7)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8)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9)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0)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11)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2)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3)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4)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
    3、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予计算机、外语考试,申报时必须加盖当地乡(镇)政府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母公司为浙江冠名企业,子公司为劳务企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的劳务合同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应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随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申报时提供《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成绩单。
    四、申报专业
    目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科学研究(基础理论研究、科学试验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规划与设计(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标准设计);施工与监理(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市政工程施工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项目代建、工程概(预)算);建设管理与中介服务(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监督、造价咨询与管理、工程检测、混凝土及构件生产、建筑机械、招标代理、运行管理和白蚁防治)等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五、报名时间及材料申报要求
    1、2012年度土木工程初级职务评审和中级职务推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6月20日,逾期恕不受理。
    2、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资料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其中申报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需一式2份,申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需一式25份。
    3、各有关单位在申报材料时,应统一填报《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份并在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网站下载表格后上报电子文档。
    4、各单位在推荐时,必须对送审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送审材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8)上签字。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弄虚作假的,其申报材料将予以退回,取消申请人评定资格,从评审当年起3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已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5、申报建设类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材料按建设工程科学研究、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管理与中介服务等4大类划分,应同时注明大类及具体专业。
    6、申报材料涉及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经局初评委办公室审核后予以退回,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和考评结合考试(答辩)考核合格证留原件备查。
    7、无主管部门(指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社会自然人,和由当地人事代理或派遣人员)由市人才中心受理送审,按规定时间、办法报土木工程初评委办公室。
    8、土木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统一送市建管局政治处318室,联系人:吴国范、赵婵娟,联系电话:85140374、85202027。
    六、量化评议和考评结合
为保证评审质量,使评审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对参评对象按绍市职改办[2004]1号文件要求进行量化评议。
根据绍市人职[2009]27号文件要求,申报建筑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考评结合考试(答辩)合格证书。
    七、科技获奖和论文要求
    1、 科技获奖项目,未指定具体获奖人或主要完成者的,须提供获奖依据及个人在该项目中所起作用的证明(颁奖部门证明)。建筑行业的优质工程获奖(如鲁班奖、白玉兰杯、钱江杯等),须提供由市建设(建管)局或颁奖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政策的对象原则上限于企业主要领导、分管技术的负责人、技术科长、项目经理等。
    2、论文要求。
(1)、申报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
    科研类的对象,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2篇以上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其他类的对象,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1篇以上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2)、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科研类的对象,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3篇以上(至少1篇应为第1作者)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3万字以上);其他类的对象,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2篇以上(至少1篇应为第1作者)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2万字以上)。同时,对申报建设施工类高级工程师的对象,将组织专家对其指定的代表作(独著、第一作者论文或专著、译著)进行论文鉴定。
    八、申报纪律要求
按政务公开要求,为进一步落实“阳光人事”,确保评审材料的客观公正,重申以下评审纪律。
1、全面落实评前公示制度。各单位应将上报材料中《推荐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内容在单位公告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在表格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2、申报者有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相应证书,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资格评审:
    (1)伪造、变迁证件、证明的;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3)任现职期间,曾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而受到处分或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的;
    (4)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3、任现职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的处理:
    (1)处罚决定书发布之日在学历、资历条件规定年限内的,延迟2年申报;
    (2)处罚决定书发布之日已超过学历、资历条件规定年限的,从处罚决定书发布之日起,延迟2年申报。
    九、其他事项
    1、评审费标准:根据市有关部门规定,高级每人430元,中级每人260元,初级每人100元,中级培训、答辩费在培训时由市职评中心统一收取。
    2、任职年限截止时间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
    3、为简化证书发放程序,送评人员在上报材料时提供正面免冠二寸照一张(放入信封,背面写上姓名)。
    4、文件及附件、表格下载请查询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网站中的“通知文件”栏目。网址:
http://www.sxjgj.gov.cn/
    5、局属单位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在6月30日前上报。

    附件:

      1、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2、《外语免试审核表》
      3、《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审核表》
      4、上报材料要求
      5、《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6、《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7、《推荐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8、《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以上附件,均请详见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网站中“通知文件”栏目的该文件。网址:
http://www.sxjgj.gov.cn/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